香港投资移民规定:当局会订立关于投资管理的规定及转换投资项目的规范(规范) 确保投资者获准在港逗留期间,其投资额不会少于本计划所规定者。在金融资产 投资方面,投资者须在一家金融中介机构注开立一个指定的帐户用作买卖在〈获许投资资产类别〉上第(II)部分所述的获许 资。投资管理规定 的详情载于「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规则」(计划规则) [ID(E)968号(英文版)或ID(C)968号(中文版)]。投资者须在申请表格内签署承诺,同意 根据计划留港期间遵守计划规则的规范 。 注金融中介机构必须是《银行业条例》订明的认可机构或根据《证券及期货条例》获发牌以进行第1、4或9类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 。